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從九把刀被抄襲事件以來,娜約一個字都沒吭一聲。

對!我覺得九把刀有點小題大作。

但是我現在很不爽!

因為這些評審給我的感覺非常像那些自以為出過幾本書就很了不起的"大作家",從事件一爆發到現在不願出席討論會,給人的感覺就是"這種事情就這樣決定,不用再談"的傲慢感,對於期待者而言,何嘗不是一種二度傷害

看慣了文學界長期以來累積的惡習,幾乎很多文學獎都是關起門來黑箱作業,娜約不幸身為此類工作相關者,看過太多抄襲,根本已經麻痺,所以也不是說很熱血。(言情小說奇哪本不是套公式?奇幻小說不YY才奇怪。)

但是,雖然不完全構成抄襲,卻是模仿的很徹底,我也模仿過李白作詩,模仿過歐陽修寫詞,更學過金庸老先生寫過武俠,但是我不會白痴到拿那種作品去投稿,那不是我的文采,光環不完全是我的,我不屑要!

儘管,就算不算抄襲,但也是很明顯的模仿,模仿他人的作品不算是自己的創意,不管寫的再好,出典詞藻再華美漂亮,都不該給獎,何況該孩子的作品劇情相似度甚至高達八十。


給那孩子頒獎,是錯誤示範!


就算模仿無錯,錯也錯在不該瓜田李下的拿去投稿;投稿無錯,錯就錯在評審不懂瓜田李下的決定入選;入選無錯,錯就錯在那孩子傻的把稿子寄給九把刀看!

看這事件就像一場鬧劇,一圈圈利益牽扯以及權勢的碰撞真是扣人心弦,讓人覺得的這個世界真是腐敗的美妙!



就陳漢寧的外婆的行動來說,我又看到『便當事件』裡的家長,先告狀先贏是吧?

沒交便當錢還要業者提水果籃前去"安慰"學生有如灰塵般脆弱的心靈,嗯…模仿還要被模仿可能損及其商業利益的人笑笑的遞出免死金牌?

這個社會的價值觀真的非常微妙。


作者淪落到連維護自己的權益都不行,這是以大欺小,心胸狹窄
這就是台灣的文壇跟出版業界,體制鬆散,獎勵制度一點也不嚴謹,反正都推給:「藝術很主觀。」就行了…



轉貼PTT我覺得相當經典的的重點:

※ 引述《purpleveil (One eye monkey )》之銘言:
幫你簡化也幫鄉民們簡化回答:為什麼說他抄襲?

因為整篇結構從頭到尾都一樣

-> 開始以倒述法開場由求救信內容描寫
-> 接著以同樣的地點角色餐廳(早餐)陳敘起第一次發現混亂的情況
-> 同樣的順序接下以錶來表示時間混亂
-> 同樣的順序也思考起世界的正確性
-> 同樣的順序想到救世主論
-> 同樣的順序描述同樣的方式嘗試以巧合恢復混亂狀態
-> 同樣的順序描述失敗過程
-> 同樣的順序開始自身的邏輯混亂(同樣以數學描述)
-> 接著以同樣的方式(做相同事情卻需時間越花越多)描寫退化
-> 最後直接跳到結尾,卻以相同的求救語氣end

兩三個地方相似我們可以說你才高一是天生的作家

四五個地方相似我們可以說九把刀天馬行空的描寫模式影響太深不能怪人

六七八九十全十美我們都還可以說華安還不是就差那了一點卻點中了尿急的石榴姊

一模一樣到我們無話可說你卻能滔滔不絕雄辯天下,大人,我對您的景仰實在有如黃河氾濫。



只能說公道自在人心啊....



至於那幾個逃避會議的評審啊…
請原諒我只知道《殺夫》聞名國際的李昂(Li, Ang)、2000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Gao, Xing-jian)、詩人楊牧(Yang Mu)、文學評論家王德威(David Wang)、以英譯《西遊記》聞名學界的余國藩(Yu, Kuo-fan)、2006年獲頒美國國會圖書館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的歷史學家余英時(Yu, Ying-shih)、《萬曆十五年》獲得兩度美國書卷獎提名的作家黃仁宇(Ray Huang),什麼天啊季啊的,壓根沒聽過,或許我水準不夠,只能讀下三流的東西呢。



好啦~看最新的文章,九把刀也下結論,這些批評恐怕也無關緊要了吧…



反正這個事件裡面最有問題的就是陳漢寧、九把刀、陳外婆、蘋果日報

沒有陳漢寧的蠢,九把刀不會知道有人抄襲他還得獎;沒有九把刀的過度關切,刀迷的情緒不會隨著起舞;沒有陳外婆的咄咄逼人,蘋果日報不會知道有這件"頭條"新聞;沒有蘋果日報的頭條,就不會有人知道陳同學的學校以及真實姓名。

有趣的因果關係呢…




陳同學,有台階,就要下,否則繼續搞下去似乎也是雙面傷啊....
(你可以嘗試用看看自殺這招,表演割腕或是跳海通常都會很有效果.....)




PS.我換個標題,那個標題是九把刀發文之前的,無名系統似乎不接受更改。

再補上一個關於抄襲的相關連結l:黑色禁藥抄襲事件


.補上抄襲者聲明稿


 有多少人是點進來之後企圖直接把捲軸捲到最下面之後直接婊我?

  有多少人是點進來之後是想看看我這種傢伙會說些啥鬼?

  又有多少人是進來了解事情的?

  Anyway,我是來說說我的想法,畢竟這事情挺大條的,當然我知道可能有很多人只關心我究竟有沒有抄襲,那也會提到。

  我想各位還是有權利知道事件始末的。

  嗯,在本篇小說之前,有一篇同名極短篇《顛倒》,其極短篇曾於2007.08.27發表於台灣論壇,亦於隔日,即2007.08.28發表於個人部落格(據說現在已經被灌爆了)。

  該極短篇中心觀念取自「反諷自己的生活在旁人眼裡看來是可笑的」,由此延伸出這篇文章。為達到「看起來可笑」的目的,想到由一連串與現實相反顛倒的觀念來突顯,例如拿物體換錢、人吃錢、學生處罰老師、上課上漫畫且由學生上課……

  原以為該篇不是很好,但沒想到發表後獲得一連串網友的迴響,且又於2007.09.01上了台灣論壇的首頁──這篇文章所獲得的肯定完全超乎我預料之外。

  後來,得知有「台北文學季」此一競賽後,便在想要以什麼為題材書寫。想著想著就想到了以前這篇頗受肯定的極短篇,想將此篇的觀念延伸成一長篇,將這個觀念發揮到極致。

  長篇版《顛倒》不遵照原本的模式寫「主角也是融在社會中的一人」而改寫「主角不是融在社會中的一人」的理由很簡單,就是:太難想了。我自認我沒有厲害到可以把單純的日記寫的很好。

  於是乎我開始寫啦,於十一月中旬完稿並於完稿隔天投稿。接著大概在一月上旬,知道得獎,就應同學要求給予大家傳閱。

  接著於一月中有同學說我抄襲作家九把刀的作品《語言》。個人真的氣不過,於是想向作家九把刀求證。

  真要說我蠢,可能就是蠢在這裡。不論是誰都說我不應該寄出那封信,那樣的話或許今天就不會有這些事情了。但對我來說那不過是「或許」,我要的不是「沒有事情」,而是需要他人(包含同學們)肯定「這是一篇作品」。

  作家九把刀也回覆了,回了一句「我想你自己應該很清楚吧」。那時候心臟真的跳的很快,腦袋裡都在思考著這句話。

  ──我知道我沒有抄,所以不是抄?
  ──但是對方如果覺得沒有,那應該說「這是另一篇不同的文章」之類的吧?
  ──啊咧……對方到底是怎樣想的?

  於是我又寄了一封,內容是問說是什麼意思。結果作家九把刀建議我可不可以把作品貼到網路上,看大家想法。

  我沒辦法同意,理由是這篇是參賽作品,規定不能公開發表。

  然後就看到了作家九把刀在部落格上的那些敘述對於此事的文字,字裡行間真的讓我感到一陣又一陣的憤怒,讓我驚覺事情真的不太對勁──莫非對方真的認為我有?這樣的話挺糟糕的,我想起之前的賴奕倫同學,搞到這樣真的不太好。

  可以說我懦弱,我想息事寧人,畢竟如果九把刀都這樣認為了,就算我說我沒有又有多少人會相信?我不想冒這個險。

  於是我想退掉這個獎,當作我沒投過這份文章。

  但是卻被母親阻止了,她先問我到底有沒有抄襲,我確實沒有,她說這樣不等於對號入座?接著又說這種事情不應該是這樣處理,應該交給專業的評審認定究竟有沒有抄襲,構成的話那退掉,不構成的話也沒什麼好擔心的。

  於是我打電話給印刻的黃小姐,請她幫忙鑑定一下這兩篇文章究竟構不構成抄襲,黃小姐告知說會處裡這件事情,請我耐心等候。

  接著就是心驚膽跳的等。等了一段時日之後黃小姐又和我連絡,說五位評審一致認為我並不構成抄襲。

  這讓我放心了一點點,注意,只有一點點。對方會因為評審的說法而罷手的機率我猜只有百分之一。

  除夕前,惡夢開始了。

  如我所想的,黃小姐又和我連絡了。黃小姐跟我說作家九把刀有可能會召開記者招待會,但是仍然請我不要太擔心。

  (我能不擔心我頭給你坐。)

  接著就是煩啊。突然覺得自己的懦弱有時候還滿好用的,當初要是和母親堅持退掉它,現在的我就不是在打這個而是在睡覺。

  在我煩的那段時間都是黃小姐和母親直接連絡,詳情我不清楚。

  接著,九把刀和學校連絡說要和我面對面談(可是我很不解,這個是校外的比賽為何要找到學校來?)。時間在隔天下午,而且我和媽媽不能不出席(但隔天校方改變立場,說不宜在學校碰面。)。

  九把刀說要約見面而我沒回覆的電子郵件,二十分鐘前才看到。歸功於這幾天的混亂沒打開電子信箱,我可以為這一點致歉。

  然後,就演變成今天的局面了,局面比八點檔轉的還厲害。

  這件事情原本就是一件單純到可以一句「阿你到底有沒有抄啦!」就可以解釋的事情。

  但是今天卻搞到連某水果報紙都知道這件事情,說實在話我自己也是一個頭兩百個大,回想星期二晚上知道因為我外婆投信而上報的消息時我母親可以說是極度震怒,震怒到快把電話捏爛了,瘋狂的對著電話那頭吼著,眼淚瘋狂的掉著,一直逼問對方:「你們為什麼沒跟我連絡就這個樣子!」。

  可惜的是,對方說為時已晚,新聞已經無法抽版。母親和我一整個頹喪,把事情搞到這麼大根本不是原本的想像。

  就這樣把事情鬧到上報紙了,在完全失去控制情況下。

  報紙上的所寫什麼「有錢有勢」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外婆說的(她認為知名的九把刀相較於我是那樣我也沒辦法),但不能怪我外婆,她只是以她的方式保護我──但她不知道我從頭到尾都不想讓媒體介入這件事情。

  這搞的我很煩,明明可以私底下解決的事情卻搞到這樣。這中間我沒有見過記者,報紙也是看完標題就扔了──真的很煩──具體內容是什麼我也不知道,母親跟我說評審都說沒有,你擔心什麼?要堅持下去!

  對我來說有評審支持有什麼用?多數人說什麼就是什麼啊,別人說什麼都沒有用。堅持,我就是堅持我沒有錯才落到今天這步田地。

  我總覺得是堅持害了我……

  唉,任誰碰到這種事情都會覺得很煩,明明可以好好談的事情卻弄到上報紙。

  抄襲,你說我有嗎?我真正是沒有,但是有誰會相信?

  只是……會有人無聊到想跟幾萬人作對嗎?

  原文在下面,你們要怎麼說我都無所謂了……堅持我沒錯?我還有什麼可以堅持的?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們說了算數,我再堅持下去我連生活都不用過了。

  看著網誌飆高與被灌爆還真有點無奈,雖然網路的力量有多強大我很清楚,但是沒想到還是很煩,就如同友人F君說的:「你在和一個潮流對抗。」。

  你們說「啊你這個抄襲狗」或者「啊這哪有抄襲」我想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不要再吵了,影響九把刀寫作,影響我上課。


            陳漢寧,於 97 / 02 / 21  PM.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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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恐懼炸彈-語言》與《顛倒》的比較

    <p><font face=\"Arial\">看完了<br />九把刀《恐懼炸彈-語言Part 1》:<font face=\"Arial\"><a href=\"http://blog.pixnet.net/gaeabooks

Comments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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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說的好

    沒有陳漢寧的蠢,九把刀不會知道有人抄襲他還得獎;沒有九把刀的過度關切,刀迷的情緒不會隨著起舞;沒有陳外婆的咄咄逼人,蘋果日報不會知道有這件"頭條"新聞;沒有蘋果日報的頭條,就不會有人知道陳同學的學校以及真實姓名。
    -------------------------------
    上面幾句真的是說進了我的心坎裡@@
  • 這是娜約的肺腑之言啊....

    無法想像有人比陳同學還傻的,想拿免死金牌也考慮一下後果唄~又不是腦袋進了水,做事情都不考慮一下後果,一點高中生該有的思考模式都沒有。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02:31

  • G版來的路人

    事情發生了,
    的確是一堆錯誤環環相扣而成...
    尤其是那五個自視甚高的評審,
    一個文學獎不注重創作倫理,
    那何不改叫文學模仿大賽。

    不過最後那段話真的太狠了,
    鼓吹人家自殺實在是不太好...
    現在雙方已經都受傷了,
    應該要設法治療不要在捅一刀才對。

    ps.娜約好正XD
  • 太狠!?
    如果那位同學不是要趁機炒作知名度,那麼"砍掉重來"對有潔癖的人來說絕對是最好的選擇,當然,不管是誰選這條路,都有機會成為明天的頭版。

    PS.藝術很主觀XD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03:07

  • 這樣雙方只會受害更深...

    九把刀在2008的戰鬥(6)寫著:

    第二句話,黃駿師父說:「要求正義,就要有奪取他人性命的覺悟。」

    經過這件事,我了解我畢竟沒有這種覺悟,我不想真正毀了誰。

    我的正義之旅到此為止。


    那位陳同學的死活偶也一點都不在意,

    但是如果他真的砍掉重來了,

    這件事想必會在九把刀心中留下陰影,

    這不是大家所樂見的結果...
  • 是我樂見的結果...(被巴飛)

    老實講,九把刀抽腿的時機算的準…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03:33

  • 真是壞心眼的傢伙

    要說的話就上面那句,
    不哈拉了,睡覺去...晚安
  • 路過看到妳的文章

    覺得妳說的蠻中肯的

    很多事都是因為一環不小心扣到另一環,接著推倒了莫名的骨牌

    身為局外人的我們,所擁有的唯一資格就是保持客觀吧


    最後


    雖然妳最後一句話是反諷、開玩笑的打的,

    不過還是有點不太恰當,小小提醒一下,希望不會太介意
  • 我不會介意的。
    就算那位同學因此跑去砍掉重練我也絕對不會良心不安,人總要從錯誤中學習。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04:09

  • 正義不死!!

    刀大加油!!
  • 我只希望他能夠繼續寫文,都恐的結局我很想知道阿....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19:33

  • 給個掌聲

    這篇算內容公道……

    不過,天氣冷,跳海不太好吧?

    誠可謂「罪不致死」。
  • 所以我才說"表演"啊zz

    反正現在連"大人"都喜歡表演屈原,小孩子愛模仿,不如也模仿一下。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19:35

  • 拍拍拍)))

    說的真是好呀!

    因為說的太好了..所以被我引用了..
    希望妳不要介意...(哭)

    因為實在太希望這個訊息讓更多人看到。

    但是我真的希望這位學生可以得到教訓!

    人生不能重來犯了錯就要勇於接受譴責!

    小小年紀就懂得躦漏洞找媒體...等。

    這麼深沉的心機...

    實在很難想像長大後會變成多麼可怕的魔物!

    人心可畏...
  • 我的人生守則第一條:「個人造業個人擔。」
    犯錯不是罪,錯就錯在你沒解決事情的能力,事情越搞越大條。

    先不說陳同學,最該表演切腹的依然是蘋果日報。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19:40

  • 高中生處境值得同情,那~~~~刀大誰來同情咧?
    一堆報導及消息說刀大以大欺小
    那~~~媒體是大欺負九把刀小囉?
    真為刀大憤怒~~~
    看來~~~法律在台灣對媒體對同情對可憐是沒有用的
    原來~~~著作權,智慧財產權,
    能夠容易的被幾位評審的看法而讓他們只被正義的人所記得
    看來,評審的話及陳生的文筆比"九把刀"還要鋒利!!!
    法律制裁犯法,評審們負責制裁"法律"!!!
  • 冷靜啊~要挺也要用理性的正義。

    用行動之持九把刀,多買幾本他的書安慰一下唄。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19:40

  • 這個事件的重點在於抄襲/模仿以及所帶來的破壞力吧,文學品味反而其次。

    原創性是非常重要的,不論是文學創作還是其他。因此抄襲這種破壞原創性,不尊重和盜竊他人的思想,不應該容許。這點不需多談,因為一般的大學教育都會教導學生。

    如果今日允許一個年輕人如此大剌剌的進行抄襲甚至給於肯定,而且還是通過大眾媒體向所有的人傳播這個訊息,這將對整個台灣社會的風氣和道德造成很大的破壞。如果只是一味強調文學品味而忽略更深層的東西,即使品味在高尚又如何?
  • 抄襲模仿真的是對原創的致命傷!

    反正那群評審八成也是騎虎難下,這次的事件應該也會讓他們以後謹慎一點,用心一點…

    這個社會早就沒救了啊…
    讀建中北一的打架跟讀夜校的打架,十之八九都會以為是夜校的先動手,大家記得品味要高一點,以後殺人放火還可以減刑啊!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19:59

  • 十樓的,甚麼叫做格調?甚麼又是品味?你又多有格調?又有甚麼品味?說話沒有重點,不知所云,又不懂尊重他人,你真有點本是為什麼不去寫本書?幹嘛上網浪費時間在一群暴民身上?

    回主題,說得好。我並不是九把刀的書迷,也覺的九把刀有點反應過度,不過那些評審更讓我生氣。您寫得太好了!

    題外話,大家都太溫柔了,我支持砍掉重練!
  • 冷靜,挑起紛爭就是他們的目的,要是太激動他們就會很高興,不過我倒是很贊成筆戰啦...
    (有水準的那種...)


    那些評審的專業認知需要再教育...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05

  • 不要拿小事煩我?

    十樓的意思是,反正大家都寫不好,所以抄來抄去無所謂。不要拿這種小事煩文學大師,對吧?!
    這就好像兩個窮人,互殺了對方的父母,其中一個跑去跟法官自首,法官說反正你們都很窮,殺來殺去也沒得賠,不要拿小事煩我。
    我相信網友在意的,不是究竟九把刀寫得好、還陳同學寫得好,網友在意的是正義,因為「抄襲」是不對的行為,究竟怎樣才叫做「抄襲」?我想照十樓的邏輯來說,到底什麼是抄襲,這也是小事對吧!?
    我相信很多有志於文學創作的人都在看這件事,這些人也有可能是像陳同學一樣還是學生,他們會從這件事學到什麼?---有格調的叫大師,大師做的都是對的,是吧!?
    沒事不要拿小事煩大師,他們心情不好。
  • 很貼切的比喻,給你一個GJ。

    記得大家以後不要拿這種小事煩大師,大師心情不好,大師很忙。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06

  • 大家不要吵架= =

    尤其是不要在別人的版。。


    你的見解很棒呢

    其實

    或許每個人都有錯吧

    就像你說的


    {沒有陳漢寧的蠢,九把刀不會知道有人抄襲他還得獎;沒有九把刀的過度關切,刀迷的情緒不會隨著起舞;沒有陳外婆的咄咄逼人,蘋果日報不會知道有這件"頭條"新聞;沒有蘋果日報的頭條,就不會有人知道陳同學的學校以及真實姓名。}


    但是錯的最無辜的

    或許還是刀大吧


    這只是我的意見0ˇ0
  • 一切都是因因果果,沒有人可以例外呢...

    種什麼因,得什麼果。

    PS.吵架倒是熱鬧,只要有水準的筆戰我隨時歡迎。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08

  • 妳的觀點是瀏覽多篇文章下來最冷靜也最深刻的評斷。

    對於那些一昧謾罵,實在不明白理由何在,彷彿只是順勢去做些能夠炫燿的事,隨著大眾起舞,絲毫沒仔細想過。
    剛聽說也是相當憤慨,畢竟抄襲對於文學創作者而言是禁忌。但是對於抄襲的定義卻相當模糊,九把刀也曾經將漫畫劇情融入小說,那麼應該稱之為抄襲麼。
    根本不對。

    或許身為九把刀書迷之一,俺的觀點不夠中立,夾雜著主觀;但去評斷文字何嘗非是以自己的主觀,如果不,那標準何在。

    派老人家陳情這招太老梗,就算該生本身沒有那樣的意思,他祭出這招,就令人產生質疑,是否是為了博取大眾同情,刻意營造出九把刀的惡形象這樣。
    無論以何種方面來看,單就抄襲,九把刀本身並未做出危害該生的舉動。他的作法或許在旁人看來過於偏激,但非當事人,難道真能夠體會這種感受,報章媒體那樣的形容,原是被害人竟搞的彷彿是加害人。什麼造成該生心理創傷,只能說是個屁,九把刀也能這樣說不是嗎。

    假設真的不是故意,畢竟是九把刀先寫出的、甚至出書過,不能因為「沒看過」而否定自己的過失。犯錯,乾乾脆脆的道歉,相信九把刀也會相當豪邁的原諒。
    至於鄉民們的反應,只能說令人失望。
  • 不要對鄉民太期待,在這個人言可畏的道德掛帥社會裡面,脫了那層叫做"皮相"的東西,真正有所內涵的數字實在讓人高興不太起來。

    至於失望啊…
    從這些事件一開始,娜約都不是很期待,只是對"台灣文壇"感到絕望而已。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13

  • 這篇文章真是大快人心阿,說的好阿~公理自在人心
  • 堅持我們所相信道路,路上的荊棘可以當作是一種磨練,何況是無形的"批評"。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16

  • 你說的很對!
  • 謝謝

    Naerrreplied on 2008/02/23 20:15

  • 10F 的,看不下去,您大可以關電視、摔遙控器。
    然後附帶一句大家都很沒水準這樣。
    小時候老師有說,長大了寫論文的時候老師也有說
    如果要引用參考文章前,要把出處寫出來。

    坦白講,我的文學造詣不很高
    可是我聽到永邦的歌,我會感覺到好像之前也有同樣旋律的日文歌出現過。
    說真的,其實相差是挺遠的,中文日文本來就不搭嘎。
    您說對吧!
    廣大的鄉民偶而拿來在黑特板上震怒。
    也真是夠沒水準的了!
    是應該把注意力放在創造了新的作品上,細細品味的。
    然後,我們將看到,十年後,
    書架上擺滿了恐懼炸彈、恐怖炸彈、恐懼地雷之類的書
    因為,我們需要細細品味每一本出自不同人手中,筆法凝鍊,犀利的文字

    您說是吧!

    我的品味極差無比,我希望看到擁有原創性的文學創作
  • 說實在的,我這個水準下三流的傢伙基測作文雖然滿分,但也不代表我的文筆優秀,這只能說明我很會在該吊書包的時候賣弄文字譁眾取寵而已,但是抄襲模仿別人還可以得獎出版,打從心底十二萬分的無奈啊...

    陳同學怎麼看都是一個喜歡文字的孩子,希望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凝鍊...犀利...看到這些字眼就會不由自主的起雞皮疙瘩)

    Naerrreplied on 2008/02/24 01:10

  • 共鳴中....

    說的真好,幫妳拍拍手
    老實說,我也是那種就算他砍掉重練也不痛不癢的人
    這個洞是他自己挖的,自己跳就好了
    刀大的這篇文讓我看的很想哭
    滿滿的無奈
    滿是心疼
    而陳同學嘛....
    要不是覺得有很多人挺他
    就是已經鬧太大了不敢下台
    沒救了
  • 一些體會

    我其實也是刀大的書迷,說的話也許會有失客觀,但我讀了你寫的這一篇文章,感覺是說到我心坎裡。
    之前九把刀就有被抄襲事件,也不只一次,他在部落格上所要求的,只有當事人的道歉,他也願意原諒。
    可是之前連到http://www.twbbs.net.tw/2407276.html
    陳漢寧自以為是的說法,讓人不以為然。
    現在大多數小孩的心態根本就有病。
    社會變了。
  • 寫的真好,借我引用
  • 對?錯?

    真是犀利的一篇大好文阿......的

    確,陳同學不寄當初那封信,或許這一切根

    本不會發生,但是這樣子,抄襲就沒錯?九

    把刀的過度關切?作法確實有小小不妥,直

    接到學校找學生任誰都會怕,雖然刀大強調

    「絕對千真萬確是一個人」。各位,如果你

    是當時的陳漢寧,你會不會怕?刀老對了?

    各位再換個角度想,今天被抄襲的是你,而

    且那篇文還得了獎,有辦法有條有理的周詳

    思考出最妥當的法子再行動的人,有幾個?

    刀老錯了?或許刀老不將事情打在部落格

    上,刀迷們的情緒就不會那麼高漲,各位想

    想,當你被水果日報報導成這個樣子而且無

    從辯白,會不會想要有人挺,會不會想把心

    情打上網誌,刀老錯了?五位評審的態度云

    云,各位心中想必早有定數,不用我再多

    說;主辦文學單位的處理方式實在令人噁

    心,或許因為我是刀老的讀者,講話多少帶

    有主觀,抄襲的有無,對照過兩篇文,難道

    還需多做無意義的討論?文學獎?公信力?實

    在令人忍俊不已啊......陳外婆與水果日

    報,我想我已不需多做贅述,對?錯?我這

    人是非對錯觀念相當淡薄,幾近「是非不

    分」。
    我只知道,抄襲不可取,但不誠實更不

    可取,一個人,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甚

    至做出最低限度的道歉,那麼真的,可以砍

    掉重練了......。

    小小看法,有感而發......
  • 其實這種事都是每個人的道德觀感在決定是非曲直,就像有人覺得闖一兩顆紅綠燈不打緊,有人覺得酒醉駕車撞死不是故意的不能判重罪,當然也會有人覺得抄襲又死不了人,對這種人我們只能說"道德教育"沉淪,其他什麼也插不上話。

    那些覺得沒有抄襲的人想法我瞭解,但無法苟同,陳漢寧寫的聲明稿真實性有多少我也不想猜測,至少大部分的人依然可以分辨何謂抄襲模仿,無論是刀迷還是心中自有定論者,都該值得欣慰了。

    創作本來就是創意工作,抄襲這種事是大忌。

    Naerrreplied on 2008/02/27 02:01

  • 攏細阿共仔A陰謀

    共匪總部(LV??):那個誰?陳同學是吧?聽說現在台灣有一位自稱地球上最強的小說暢銷作家(九把刀),並且間接影響了地球上數十億人口的命運。我命令你,不管用任何手段都非得把這個自稱為最強的男人攏絡,不能攏絡就想盡一切辦法X掉他,以達成我們佔領台灣的首要條件。
    陳同學(職業:騙術師LV10特殊專長:自我催眠):遵命!毛主席萬歲!
    ---------------------------------
    陳外婆(職業:??LV40特殊專長:黃金口):聽說小寧寧要執行國共聯合大作戰A計畫,看來我不得不使初大絕招了。爛水果日報使者聽令,傳我號令下去,叫社內所有編輯能唬爛就唬爛,頭條能搞多大條就多大條,我要幫助小寧寧達成任務,促進統一之路。
    陳母(職業:家庭主婦LV30特殊專長:無):
    兒子的作品經由世界文學模仿大賽獲得評審一致好評,而且也練成了操席大法第八層,已經足夠功力對付九把刀了,我這個做母親的該給他補一下,(準備死也要堅持到底"藥方")好好大補特補。
    文學模仿大賽評審(職業:腦殘LV1特殊專長:還是腦殘):陳同志做的不錯,如此一來台灣與中國達成統一的目標不遠矣~(評審團內...中國籍評審與共產主義思想評審竊竊私語...)
    共匪總部(LV??):很好,陳同志表現不錯,大家可多得向陳同志看齊呀!在不久的將來,台灣被我方收復後,方可在統治全世界的霸業上建立基礎。
    ---------------------------------
    從此...台灣被共仔統治,教育從此不再有希望,所謂的台勞因應而生,未來一片黯淡...

    =================================
    THE END 開個玩笑別打我ˊˋ
    九把刀:說出來會被嘲笑的夢想,才有實踐的價值,即使跌倒了姿勢也會很豪邁!

    我也是如此確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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